—— 一起成功的正当防卫无罪辩护案例

黄进冲

一、案情介绍

这是一起因指责道路不当行为引发的重大伤害争议案件。

某夜晚,当事人刘某回家途中,因指责道路上反向停车并开大灯的行为,与一名女司机发生口角争执。争执过程中,女司机一方召集多人到场,先后有4人及后来赶到的10余人对刘某等二人实施围殴。冲突中,对方一名参与者眼部受伤后失明,刘某本人亦遭受严重伤害,致两根肋骨骨折。

【案件要素一览】

案件类型

故意伤害罪侦查阶段不予批准逮捕案

核心争点

刘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,其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

伤害结果

对方一人眼部受伤失明;刘某两根肋骨骨折

办理律师

二、我方法律意见要点

受刘某家属委托后,黄进冲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刘某,详细了解案件经过,迅速向检察院提交了《听取辩护意见书》及《关于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》,从证据不足、被害人身份认定、正当防卫三个层面提出辩护意见。

意见一:伤害结果与刘某行为之间缺乏因果关系

本案事发时现场混乱,参与打斗人数众多,对方先后到场人数达十余人。刘某会见时陈述记忆中并未还手,且与伤者素不相识。在无直接证据证明伤害行为系刘某实施的情况下,不能排除伤者的伤害结果系其他参与者行为所致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,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、重调查研究,不轻信口供。只有被告人供述,没有其他证据的,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。本案既缺乏直接证据,亦无完整证据链,依法不应认定刘某构成犯罪。

意见二:刘某系本案被害人,对方行为涉嫌寻衅滋事

刘某与女司机争执仅因指责其反道开大灯的不当行为,与后来参与殴打的人员并无任何过节。对方多人到场后对刘某二人实施围殴,该行为具有随意性和逞强耗横的特征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“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”之规定,涉嫌寻衅滋事罪。刘某在本案中是被围殴的对象,致两根肋骨骨折,系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而非侵害人。

意见三:刘某行为依法构成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

退一步而言,即使认定刘某在遭受围殴时有还手行为,其行为亦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:“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本案中,刘某面对数倍于己方的多人围殴,人身安全面临现实、紧迫的不法侵害,即使实施还击,其目的亦在于制止不法侵害、保护自身人身权利,依法属于正当防卫。

三、检察院采纳我方意见——刘某获释放

某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,完全采纳了辩护意见,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。

【检察院核心认定】

检察院认为:本案中没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,刘某本人亦是本案的被害人;即使刘某有伤害行为,亦符合《刑法》第二十条的规定,属于正当防卫。刘某的行为不符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一条规定的逮捕条件,不应予以批准逮捕。

【案件结果一览】

判项

公安机关认定

检察院决定

刘某有罪认定

涉嫌故意伤害罪,提请逮捕

✔ 不予批准逮捕

刘某被害人地位

未予考虑

✔ 认定为本案被害人

正当防卫认定

未予考虑

✔ 认定符合正当防卫要件

刘某人身自由

被拘留关押

✔ 拘留37天后被释放

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意义重大:刘某在侦查阶段即获释放,未进入审判程序,彻底免除了刑事追诉风险。

四、律师点评与实务提示

本案的成功辩护,揭示了正当防卫条款适用中的几个“关键点”,值得当事人和法律从业者重视:

【关键点一】及时介入是关键,侦查阶段往往决定案件走向

刑事案件中,侦查阶段往往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时期。本案中,律师在当事人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介入,迅速会见、了解案情、提交法律意见,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时机。如果在批捕后再行辩护,难度将大幅增加。

【关键点二】正当防卫条款的正确适用至关重要

长期以来,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偏于保守,导致正当防卫一度沦为沉睡条款。近年来,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发布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,司法环境正在改善。《刑法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,为了使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本案的成功,正是这一法治进步背景下的典型体现。

【关键点三】证据不足时,“否定”同样是有力辩护

很多当事人和家属认为,只有能够“证明”当事人无罪才能获得无罪结果。事实上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五条的无罪推定原则,当证据不能证实犯罪时,应当作出无罪判决。本案中,我方并非“证明”刘某没有伤人,而是指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刘某构成犯罪,这种“攻其不备”的辩护策略在刑事案件中意义重大。

【关键点四】被害人地位与正当防卫可以并存,多维度辩护更有效

本案的成功,在于我方没有局限于单一辩护角度,而是从证据不足、被害人身份、正当防卫三个层面层层递进,构建了完整的辩护体系。即使检察院不采纳某一个辩护观点,其他观点仍然可以独立成立。这提醒我们,刑事辩护不仅要讲法律,更要讲事实、讲逻辑,多维度辩护才能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权益。

法律是保护每一个普通人的盾牌,当您或您的亲人面临不公正的刑事指控,请相信:及时委托专业律师,准确把握侦查阶段的黄金时间,能够改变结果。